问:
您好,我是一名公立中学教师,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每年都有),请问能否凭此每年在个税app上申请“继续教育专项扣除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答: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第八条……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相关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请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8-17 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