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开电子普通发票来错了单位抬头,如何取消啊
答: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开票有误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费发票。关于发票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服务单位。税务UKEY:12366-2-9-1;金税盘(航信):95113;税控盘(百望):400-833-9666。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8-20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