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融资租入方式购入的设备资产单位价值低于500万是否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一次性扣除?
答: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以下简称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所称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因此,融资租入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不适用上述政策。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8-24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