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医生与某门诊部合作而取得的收入,是否可以申请临时税务登记进行纳税申报?临时税务登记有效期为多久?如何纳税?如何办理?
答: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临时税务登记问题,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据实填报临时税务登记的有效期)
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在“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栏目,选择场景“临时税务登记”查看相关内容。
临时税务登记后请办税人员实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选择“企业办税”进入,在“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栏目查询已核定的税费种及申报期限。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栏目,选择相应税费种申报表,据实填报缴税。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8-27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