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司为加工贸易企业,客户为保税物流园内企业。按与客户的交易条款,我司需要将货物先送至保税物流园内仓库,客户根据需要实际从仓库取货时才发生物权及风险转移,因此我司在客户取货时才会确认出口销售收入。由于按海关规定,进入保税物流园就需要出口方做出口报关申报,因此会存在出口报关和确认出口销售收入时间不一致的问题。请问在此情况下,出口退税申报应该如何处理?
答:
广东省云浮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属于保税区内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以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8-30 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