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是否有个人所得税优惠?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号)规定:“一、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适用范围包括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等大湾区珠三角九市。
四、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执行。”
2、申请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时已纳税额指的是什么?
答:已纳税额是指下列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
其中“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对应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项目。
3、申请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如何查询补贴相关纳税数据并授权预填呢?
答:一、搜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通过https://etax.chinatax.gov.cn/地址访问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也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首页链接访问),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首次使用请先注册)
二、点击【特色应用】,如城市不为深圳市请先进行切换(再次登录将默认为深圳市),进入【人才补贴(奖励)数据查询】。
三、【人才补贴(奖励)个税数据查询及授权预填】页面默认展示2020年度与申报补贴相关的纳税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授权发送数据】完成授权操作。点击【授权发送记录】可查询、作废历史授权;该功能也可用于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的数据查询和授权预填;如对展示数据存疑,请联系扣缴义务人或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实。
申请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查询纳税数据并线上完成授权后,在向人社部门申报补贴时即可实现纳税数据的自动预填。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21-09-10 11: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