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请问税款所属期8月份的申报表带出的免抵税出的免抵税额是6月份的数,但在6月已缴过了建设税和附加费,又不能修改,怎样处理?在请问在已缴纳税额栏填写6月已缴纳税金,这样处理行不行?
答: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填报的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则第2列“增值税免抵税额”为上期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增值税免抵税额,第10列“本期已缴税(费)额”为本期应纳税(费)额中已经缴纳的部分,该列不包括本期预缴应补(退)税费情况。
请根据填报说明规范填报各项申报数据,如系统自动带出的数据有误,请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反映。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9-10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