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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现经经营政府鼓励的“中央厨房”项目,自己采购食材进行加工生产,以配餐形式配送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现经经营政府鼓励的“中央厨房”项目,自己采购食材进行加工生产,以配餐形式配送
增值税答疑
问税网
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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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现经经营政府鼓励的“中央厨房”项目,自己采购食材进行加工生产,以配餐形式配送到各学校、工厂。请问我公司这个行为是销售货物还是按餐饮服务来缴纳增值税?
答: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 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于2021年9月10日对您进行电话回复。 衷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9-10 17:43
情况是这样的,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净资产大概800万。大股东2个月前自己认缴了1000万的增资
公司销售电梯并安装,建筑安装劳务分包是否可以差额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