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你好,我姐是香港户籍在肇庆端州区购买了一套一手房,开发商之前通知收楼,但由于疫情一直没回肇庆办理相关收房手续,已经有两年,最近想办理收房避免纠纷,想咨询下是否可以委托第三方到房产交易中心缴纳契税?如果可以请问相关的资料是什么,以及缴纳契税时出具的资料有哪些,谢谢。
答: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申报一手房契税提供以下的资料:1.房产交易合同---原件(审核退回)及复印件(1-5页,13、14页;有二维码的复印4-8页,20-22页);2.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审核退回)及复印件;3.购置发票原件(审核退回)及复印件。如果符合条件可以享受契税税收优惠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4.家庭住房查档结果(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查档证明原件;5.家庭成员(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原件(审核退回)及复印件;6.结婚证(夫妻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提供)复印件;7.离婚证及加盖民政局印章的离婚协议书复印件。
备注:增量房夫妻之间,只有一方到场不需要提供书面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除了夫妻关系,其余购买增量房18岁以上需要提供书面委托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18岁以下提供关系证明(户口薄或出生证)。
感谢您的咨询!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您仍有疑问,欢迎拨打广东税务12366进一步咨询。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9-16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