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斗门区时代香海彼岸,房屋面积94.4m²,到2022年满五年。房屋所有者为父母(非唯一住房),若2022年通过买卖过户给本人(名下无房产),双方分别需要缴哪些钱?若通过赠予过户给本人,双方分别需要缴哪些钱?
答: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一、若属于个人住房买卖的情况,卖方涉及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买方涉及契税。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规定:“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 五、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7%、3%、2%计算。契税:根据《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规定:第五条 契税税率为3%。”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若属于个人住房赠与直系亲属的情况,受赠方涉及契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根据《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规定:“第五条 契税税率为3%。第六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9-18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