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个人想出租车辆给清远公司,租金每月1000元,请问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衷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9-27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