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个人设计师,想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开具发票给建筑公司。请问临时税务登记后的经营所得个税,是可以核定征收吗?如可以核定征收,征收率是多少?还是需要填写收入和成本来计算应纳所得额。但因为设计服务类难以确定成本金额,成本如何确定?是不是可以根按40%扣除费用?(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答: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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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临时税务登记问题,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在“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栏目,选择场景“临时税务登记”查看相关内容。
若纳税人需申请核定征收,请一并提交申请,可提供相应合同资料进行办理。(是否核定征收或按哪种税率进行征收请以主管税务机关具体核实结果为准)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9-27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