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您好,物业公司代收代缴住户的水费,电费,不以赚取差价为目的,未有开发票的部份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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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9-26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