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第三条规定:“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对于符合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规定的,在电子税务局“申报明细及缴纳”——“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明细报告表”中,可选择城市维护建设税行次进行删除。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21-09-29 17:06: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第三条规定:“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对于符合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规定的,在电子税务局“申报明细及缴纳”——“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明细报告表”中,可选择城市维护建设税行次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