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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市2021年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是什么时候?
请问我市2021年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是什么时候?
其它税种答疑
问税网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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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我市2021年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是什么时候?
答:
纳税人缴纳房产税(从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统一调整为税款所属期当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缴纳房产税(从租计征)的纳税期限为月度终了后15日内。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21-09-29 17:05:36
企业无偿使用自然人股东的房屋办公,城镇土地使用税由谁缴纳?
请问申报2021年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否还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