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之后能增加备注实际购买日期吗?或者能不能作废后重开?开票方说作废不了,只能做红冲后重新给我开票。后来又告知说红冲也做不了,现在不能作废、又不能做红冲,那我这个票据不是白开了?
答: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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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等规定,增值税普通纸质发票开具后如出现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况,在开具当月可作废发票,次月后不能作废,需作红冲发票处理。开票时如有需要,可在备注栏自行据实备注相关内容。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9-29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