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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金年缴纳额=(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0.5%-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深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0%中没有“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什么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需要填写这个栏次?

问:保障金年缴纳额=(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0.5%-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深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0%中没有“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什么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需要填写这个栏次?
答:

深圳税务部门征收残保金按照全国税务部门统一使用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由用人单位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自行进行申报。

为便于用人单位申报缴费,深圳市税务局提供残保金申报免填单服务,系统会自动带出2020年度残保金的应缴款信息,尽管各用人单位自身实际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不参与残保金应缴款计算,但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栏目为残保金缴费申报表的必填项,因此需要由用人单位据实填写。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21-10-19 15: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