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请问我司将自建旧厂房(2016年4月30日前建造)转让给个人,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税率是多少,谢谢!
答: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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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请根据要缴纳的增值额及扣除项目金额进行选择级别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10-21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