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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是多少?是根据缴纳金额还是根据基数去计算的?公司部分是多少,个人部分是多少

问: 东莞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是多少?是根据缴纳金额还是根据基数去计算的?公司部分是多少,个人部分是多少?
答: 东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2020年度东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为19,900.25 元。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10-28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