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公司为房地产企业,拟采取买房送家电的方式促销,请问家里是否视同销售,应如何处理
答: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相关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属于视同销售,需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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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10-29 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