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东莞市皇丹贸易有限公司91441900MA518LR69W。2021年06月30日在天猫旗舰店,含町旗舰店,订单号1341157729594597792购买一件63.8元衣服。2021年7月06日申请开发票,2021年7月18日被拒绝申请开发票。2021年09月18日在该店铺联系客服开发票,被敷衍到目前从未收到商家开出的发票。疑问1难道税局给这家公司票联吗?所以一直没发票开
答:
东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增值税纳税人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
领用发票。
2.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对于对方拒开发票的行为,您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在【互动交流】-【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模块进行举报并上传相关证据材料,或者拨打12366进行人工举报,将由专人为您进行解答、处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10-28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