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你好!惠州惠城区所属的小规模纳税人,因为公司起步期暂未开设对公基本账户,因业务需求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客户。请问没有对公账户是否可以在网上申请代开通过后,然后去税局服务厅代开专用发票?用微信/支付宝/银联刷卡等支付方式现场支付税金可以吗?谢谢!
答: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前台、自助办税终端(优化完成后即上线)、电子税务局等办税渠道缴交税(费)款,可以自主选择原有的签约缴款、银联缴款等方式,也可以自主选择新增的云闪付缴款、微信缴款、支付宝缴款等第三方支付方式(纳税人使用第三方支付方式缴款,其手机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APP需先行绑定银行卡)。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河南岸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0752-2536377进一步咨询。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11-08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