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请问今年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否仍沿用上年的人数优惠政策?请给出具体的人数优惠政策条文。是否东莞市的人数优惠政策与省税局的分阶段征收政策同时实行?今年的单位平均人数是否仍按单位工伤保险人数计算?
答:
东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的咨询!您的问题已通过电话形式答复,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东莞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11-08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