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单位外聘专家在税局代开了劳务发票,代开时已按千分之8扣缴了个人所得税,请问我单位是否还需要给这位专家代扣代缴劳务个税?这位专家能不能明年个税汇缴时再自行多退少补?毕竟劳务收入需要并入工资做汇缴。
答:
广东省江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由于您描述不够清晰,致电给您了解详情,根据您的描述,已指引您申报代扣代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
若您对此仍有疑问,您也可拔打广东税务12366选择对应的税费种类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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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11-19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