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请问员工将私家车租给公司使用,开发票交纳的是个人经营所得税还得财产租赁所得,另外员工租车收入要并入年终综合所得税汇算吗
答: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七)财产租赁所得;……(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五)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车辆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不属于综合所得,无需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11-24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