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现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如果我每个月工资12000元,只买社保没有附加项,那个人所得税要交多少,是否有每个月工次总和的递增缴费标准,比如年度工资总和超过10万,需要怎么交,超过13万又要怎么交等,是否有方便我们自行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软件。
答: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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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商业健康保险、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等)。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一般情况下,工资薪金按七级累进税率计税(3%-45%),详见文件附件。
二、纳税人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在网站右上角选择“个税APP”,通过扫码下载或在各大官方手机应用商城下载官方个人所得税APP。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查询个人收入明细数据。另外,也可联系扣缴单位获知个税申报及扣税情况,也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广东税务自助办税终端相应功能界面查询个人所得税申报明细。现时暂没有可以自行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软件。涉及具体征管问题,为确保回复准确性及保障您的权益,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我局第一税务分局0757-88289160进一步咨询确认。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11-23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