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9号)的解读,备案人在完成税务备案后,若发现《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填写有误或备案项目发生变化,在尚未发生对外支付时,备案人可选择在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修改或作废《备案表》;如已发生过对外支付,则不能将《备案表》作废,仅可对《备案表》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