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临时占用耕地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吗?是否适用新征用耕地,自批准满一年后开始征收?
答:
12366纳税服务回复:
您好,您所提交的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您咨询的问题已答复,如有疑问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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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局回复2022-01-11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