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有个人姓名的航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行程单,可以抵扣税额吗?
答: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54)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因此,没有行程单是不能抵扣税额的。
感谢您的咨询!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您仍有疑问,欢迎拨打广东税务12366进一步咨询。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2-01-17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