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再生墨盒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范围内
答: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九条 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前款所称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最新《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您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通过以下路径查阅《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进行了解: 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法规库 > 总局政策法规 。如无法判断是否属于目录范围,请携带相关产品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2-02-10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