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新注册的企业如何办理税务登记
答: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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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新设立纳税人领取由由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时,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9号)等规定,新设立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的办税人员实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新办套餐式服务”进行一次性涉税申请后,税务机关进行集中性处理、反馈及后续办理,纳税人只需根据系统提示携带所需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核实后,即可领取税务文书,完成相关涉税事项办理。
新设立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办税人员实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新办套餐式服务”进行报到,完成上述套餐式服务后,在该模块同时可办理社保登记、扣费协议签订、开通网报、选择社保档次等业务,纳税人在开立银行账户后,可通过电局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提交申请即可。符合条件的广东省纳税人相关办税人员通过实名认证后,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通过“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新办纳税人套餐”或“首页->套餐业务->新办纳税人套餐”模块在线办理。
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相关操作手册下载和查看路径: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通过“首页->纳税服务->下载中心->电子税务局下载专区”栏目查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操作手册》。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2-02-08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