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办理减资是否需要先去税局办理自然人变更股权完税证明?
答: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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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告》(2021年第1号)规定,个人发生股权转让行为,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前,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依法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2-03-25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