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省税务局领导:你好!我于2014年10月23日至2021年6月26日在梅州市梅县区嘉兴物流有限公司任货车司机职位,六、七年来嘉兴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给我缴纳社会保险。2022年2月23日我向梅州市税务稽查局举报中心陈主任提交了举报信,反映了嘉兴公司未给我缴纳社会保险的事实,和嘉兴公司这些年来每月以私人账户加公司公账两次为我发放工资,本人每月工资大约10000元左右,公账为我发放的工资额基本上都是低于5000元,导致给我的个税申报也是低于5000元。还有我在2014年10月就在嘉兴公司任职,他确在2017年6月才给我进行个税申报。嘉兴公司的这些行为足以证明是在规避税务关系。我向梅州市税务稽查局举报快一个月了,我的社保补缴还没有得到解决。前几天我发现个税申报有些月份的记录没有了,今天我的粤税通个税申报查询记录就完全进入不了。请问税务局领导这是什么回事?
答: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知悉,现答复如下:根据您反映的问题作以下回复:一、任职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购买社保的问题,可以携带劳动合同、协议、工作证、工资单流水等证明材料提交到主管税务机关反映。二、您之前向梅州市税务稽查局举报中心投递的举报案件,可以向举报中心跟进。三、如果您的粤税通小程序进入不了,请换个时间段再尝试。2019年1月1日(所属期)以前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2019.1.1日(所属期)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APP端)、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2-03-23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