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4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4月27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