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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的纳税人,如何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

问: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的纳税人,如何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
答:

1.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

2.系统自动对当期增值税申报情况、退税账号有效性进行校验,弹出提示,根据提示将相关监控事项处理完毕,即可继续申请退税;

3.系统弹出相关政策提示,点击【确认】后进入下一步;

4.系统为您提供了两种申请方式:系统预填和自行填报。推荐您使用【系统为我预填数据】服务;

5.如果选择【系统预填】,系统会自动带出企业划型、当前存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等数据,请核对相关预填数据是否有误,并勾选申请退还项目的类型;

6.对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过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进行确认,如未享受,选择【是】,点击【下一步】;

7.系统弹窗提示,再次对申报数据进行确认,点击【继续申请】-【提交】-【继续申请】-【确定】,接下来耐心等待税务机关审核即可。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22-05-12 15: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