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法人自有物业用于公司办公使用。是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税吗?
如果法人跟公司签订合同,去税局代开发票给企业,企业要支付租金。
法人开发票的税是要缴哪些税?
企业是否还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目前已经在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错的吗?是否可以申请取消,只付租金给法人就好?
答: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个人出租房屋涉及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若不属于上述政策情况,则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根据您留言的内容,建议您携带租赁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或当地房屋出租代征单位进一步了解适用的具体政策。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2-06-07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