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第八条第四款:纳税人确实无法收汇且不符合视同收汇规定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因此,出口货物后无法收汇也不视同收汇的,增值税适用免税政策。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