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的规定:“第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因此,企业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继续折旧扣除。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