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需求基本情况:已持有个体户营业执照,未办理对公账户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工作室。工作室现有20w~30w的项目收入需开具增值税发票。工作室后续不需要频繁开具同等大额的发票。
#咨询具体问题:
1. 个体工商户已持营业执照,但使用个人账户收款,办理代开增值税发票的税点如何计算,是否与个人申请代开的情况有所不同, 是否需先进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登记后再申请代开
2. 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核定征收,办理后是否可走代开发票,使用法人个人账户收款及扣税?税点如何计算?如不可代开,需自行开具,是否仍可使用法人个人账户收款及扣税?开票及扣税的具体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3. 上述提及的代开及核定征收手续是否必须线下办理,是否可以同省异地办理(如个体注册地位于中山,法人本人于广州办理),是否可线上办理,线上办理需如何操作?
答: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公告》规定,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主要包含以下涉税事项:实名办税信息采集、“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网签《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延后实现)、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行政许可、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申购、发票领用。
如您属于新办纳税人企业,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可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新办纳税人套餐。相关操作指引您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址: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通过以下路径查阅:首页 > 纳税服务 > 下载中心 > 电子税务局下载专区 >《广东省税务局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操作手册(纳税人端)2021年9月修订版》。纳税人的税费申报缴款认定时间需以税务机关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为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2-10-13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