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已通过电脑登录电子税务局,其他申报,还是申报不了
答: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一号)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若生产经营地与排放口存在跨区情形的,在排放口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设立跨区税源登记,并采集税源基础信息。
根据您描述的内容,无法确认更多信息。建议您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申报事项。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2-10-26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