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个体户你转型升级为一人独资有限公司(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个体户名下有一宗土地,转型升级后,需要将土地过户到升级后的一人独资有限公司,请问该宗土地过户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八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具体征税事项请携带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2-11-17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