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问: 自然人提供劳务服务如何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答:自然人提供劳务服务可通过以下两种渠道申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自然人代开电子发票网页版操作步骤如下:以自然人身份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自然人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直接在搜索栏搜索“自然人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进入界面;根据业务情况选择“代开申请”或“代开记录查询”;若选择了“代开申请”,则进入代开发票申请页面,进入页面后,通过扫描页面弹出的二维码,先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通过后,填写付款方(购买方)信息、货物、劳务信息和销货单位信息。发票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确认发票信息页面;在确认发票信息页面,确认发票信息是否有误,若需要修改,点击【上一步】,返回至填写发票信息页面;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确认提交页面,点击【确认】,若有产生税款,则进入缴款页面;若不涉及税款,则进入完成页面,提示电子普票已开具,可进行【查看申请资料】、【去下载打印】、【发送至邮箱】和【发送短信】操作。纳税人可以根据业务情况选择“代开记录查询”,查询往期代开申请的发票。
2.自然人在@深税上代开电子普通发票操作步骤如下:关注“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办】-【@深税】,选择个人实名登录,点击【发票】-【自然人代开发票】,进去后新增发票时点击【线上开具(电子发票)】,即可填写信息代开电子发票。
2.问:通过电子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否有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
答:通过电子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暂无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为电子税务局。
3.问:全年一次性奖金包含哪些?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
(1)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2)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4.问: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确定所属期?
答: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哪个年度发放就属于哪个年度。比如:某单位要发放2022年的年终奖,如果2022年年底发放则属于2022年度的收入;如果2023年1月发放则属于2023年度的收入。
5.问: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自行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或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答: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月度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举例:居民个人小刘2022年1月从单位取得2021年度全年绩效奖金48000元,2022年全年工资120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无其他所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12000元。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
(1)如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48000元单独计税:
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48000÷12=4000(元)
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48000×10%-210=4590(元)
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60000-12000)×10%-2520=2280(元)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4590+2280=6870(元)
(2)如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48000元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48000-60000-12000)×10%-2520=7080(元)。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22-12-29 11:0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