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出口企业出口业务可以开具全电发票吗?
答: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2020年第27号)第一条规定,“一、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一条规定,“十一、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在接受捐赠时,应当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监(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
企业或个人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进行税前扣除,应当留存相关票据备查。”
根据《中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中山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20年中山市市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的公告》(2021年第1号)的内容,中山市慈善总会获得中山市市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2-12-29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