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当月的缴费数据征集有效期至当月最后一日,补缴的缴费数据征集有效期为5个自然日。超过征集有效期未完成缴费,需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重新申请,可前往社保大厅或登录社保局的单位(个人)社保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将推送含滞纳金的缴费数据至税务部门,缴费人在征集有效期内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深税企业号、办税大厅前台等渠道进行缴费。有关滞纳金及权益享受问题请咨询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热线:12333或12345-1-5)。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23-03-15 10:5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