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经营所得】模块,点击左侧【预缴纳税申报】。
2.在【预缴纳税申报】界面,系统自动带出已做人员信息采集且报送成功的投资人信息。点击【公共信息】后方的“修改”按钮,进行利润信息填写。
3.打开【利润信息】界面,填写收入总额等信息后点击【确定】。请您据实填写“成本费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数据。
4.返回【预缴纳税申报】界面,点击投资人【姓名】。
5.打开【预缴申报编辑界面】,第8行次“投资者减除费用”系统自动进行填报。向下滑动滑块,点击23行次“减免税额(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后方的按钮。温馨提示:若在工资薪金申报中已扣除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经营所得不可重复扣除。
6.在减免扣除明细表当中,选择减免事项“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选择减免性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动带出减免税额,确认无误后继续点击【确定】。
7.返回【预缴申报编辑界面】后,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确定】。
8.返回【预缴纳税申报】界面后,查看减免税额、应补/退税额等数据无误后,即可点击【提交申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23-05-08 15: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