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原因,我司给长期承租我方厂房的企业免了三个月的租金,请问这三个月的租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不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86 号)的规定:“七、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 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