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税网
首页
增值税答疑
企税答疑
个税答疑
土增税答疑
其它税答疑
税收政策
国家税政
深圳税政
广州税政
上海税政
北京税政
更多区税政
会计及其它
会计政策
财税实务
会计答疑
个性查询
证券期货法规库
早点下班插件
您好,欢迎访问本站!
管理员登录
1、问税网,打造一站式财税知识学习平台,人人皆可学,处处时时皆能学。
2、本站每天更新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最新的热点问答,保持知识始终是“新”的。
>
税收政策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对查补税款不得享受先征后退政策的批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对查补税款不得享受先征后退政策的批复
税收政策
问税网
1998-05-11
收藏此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对查补税款不得享受先征后退政策的批复
财税字〔1998〕80号
注释:
财政部驻陕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你办报来的《关于对查补税款是否享受“先征后返”优惠政策的请示报告》(财驻陕监字(98)第87号)收悉。经研究,明确如下:
为严肃财经法纪,对于税务机关、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审计机关等执法机关根据税法有关规定查补的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必须全部收缴入库,均不得执行由财政和税务机关给予返还的优惠政策。
【政策解读】: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和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