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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继续予以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继续予以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税收政策
问税网
200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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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继续予以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04〕173号
注释:
上海、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为支持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03年1月1日起,继续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
【政策解读】: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加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2004年度进口图书资料免征增值税进口额度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