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本站! 管理员登录
  • 1、问税网,打造一站式财税知识学习平台,人人皆可学,处处时时皆能学。
  • 2、本站每天更新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最新的热点问答,保持知识始终是“新”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钢坯等钢铁初级产品停止执行出口退税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钢坯等钢铁初级产品停止执行出口退税的通知
财税〔2005〕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5年4月1日起对税则号为7203、7205、7206、7207、7218、7224项下的钢铁初级产品,停止执行出口退税政策。具体执行日期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