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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福建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福建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税收政策
问税网
200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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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福建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2005〕85号
注释:
福建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
请遵照执行。
【政策解读】:
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和稽查查补税款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